上周六,欧盟发布了针对从埃及、日本和越南进口至欧盟(EU)的特定热轧钢材产品实施临时反低价不正当竞争措施的通知。
欧委会初步判定,越南企业的低价不正当竞争幅度处于0到12.1%之间。
此次调查由欧委会于2024年8月8日发起,依据的是欧洲钢铁协会提交的申诉。
被调查的商品为部分热轧钢材产品,其综合关税编码(CN)包括7208、7211、7225和7226 。
反低价不正当竞争调查期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损害调查期则是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欧盟在损害方面的初步结论表明,欧盟热轧钢卷行业遭受了严重损失,具体体现在市场份额、价格影响、盈利能力、投资以及就业等多个因素上。
申诉方称越南政府的出口税收政策压低了铁矿石和煤炭(作为热轧钢材生产的主要投入品,二者占生产成本比例高达40%)的价格,为向欧盟低价不正当竞争出口创造了不公平优势。
对此,欧委会初步得出结论并表示,无足够证据支撑这一指控。
短期内,汽车、机械等下游产业可能面临原材料成本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