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天,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Truth Social上宣布,授权商务部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外国制作电影征收100%关税。
美商务部长卢特尼克回应正在处理此事。
美国电影业界表示震惊,不少影视公司紧急开会商讨影响,代表众多电影公司的“电影协会”尚未表态。
许多声音质疑这个政策可行性,因电影非传统海关进口商品,串流与数字传输的课税逻辑未建立,对部分环节在国外完成的美国影片是否征税也不明确。
目前,好莱坞电影公司为降成本长期依赖海外工作室与拍摄地,北美虽为主要市场,但2024年88亿美元票房收入低于约211亿美元的国际收入。
美国媒体指出电影制作多年来逐渐离开好莱坞前往国内外成本较低地区 。
他们认为特朗普目标似乎并非外国电影本身,而是好莱坞制作外包。
电影作为数字内容与服务的混合体,传统关税框架无法有效覆盖。例如,流媒体平台的内容传输不经过海关,征税缺乏操作基础。
何况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产业的流动性已不可逆,这或许又是一次特朗普式的用19世纪手段解决21世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