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冲浪时,
发现很多人对外贸里的一种情况有误会——
只要一说到提单,有的人就紧张;
可一听到“这票货没签提单”,很多人反而会松一口气。
可能是觉得后面就算出了问题,责任也没那么大。
但从2026年5月1日起,这种说法就没那么好用了。
明确写到:未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ps:第四章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新修订《海商法》第七十九条)
别小看这句话。
它等于是在告诉市场,没提单,不等于没规则。
你懂的,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都有很多很多扯皮,
货发了,船走了,
后面提货、放货、货损、拖延、费用等等,
明明都已经发生了,
但是一谈责任,有的人就会开始跟你打太极踢皮球了,
“这票没提单。”“哎呀,这票后面不好界定啊。”等等。
有些单子本来就不是完全按传统纸质提单那套在跑,
但不管形式怎么变,
货是真的发了,运输是真的发生了,
交付、费用、风险、时效,也都是真的,
对吧?既然这些事都是真的,
那后面的权利义务就不能因为“没提单”三个字,变得一头雾水。
还没看懂?简单点说,
这次不是在说提单不重要,而是明确,
就算没有提单,这段运输关系也不是没法说。
PS:图源网络,图文无关